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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F | 2020-09-30 05:00

陸劍平

【移民】移民計劃要考慮退休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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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子女教育、工作機會、住屋需要、生活經歷等因素,有些市民或會考慮移居他國的可能性。 不論在哪裏生活,大家都不要忘記妥善處理自身財務及退休計劃,有的情況或許要重新部署,以適應新的退休目的地。

就當地情況重新規劃

不管我們的理想生活國度在哪裏,除了考慮衣、食、住、行,還要一併考慮於當地的退休大計,例如當地的物價水平、住房開支、醫療制度、退休福利等,以便估計退休後的生活開支。成員不要忘記,通脹率也會影響退休所需,假如當地的通脹較高,意味日後消耗退休儲備的速度可能會較快,退休金可應付的退休年期亦會因而縮短。因此,成員必須深入了解當地各種經濟狀況及社會架構,重新評估退休儲備所需,假如有需要就要重新調配資產組合,以達致符合當地退休生活的預期儲蓄目標。

成員一旦落實彼方的移居大計,就應着手處理香港的事宜及財務。在港人的退休計劃中,強積金是重要支柱之一,因此在提取方面也有嚴格規定。根據法例規定,當強積金成員年滿65歲時,才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的方式提取累算權益。但在以下特定情況下,成員可在65歲前提早提取累算權益,包括:1)提早退休;2)完全喪失行為能力;3)罹患末期疾病;4)小額結餘;5)死亡;以及6)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沒規定要終止積金賬戶

假如成員決心移民,並計劃提取賬戶內的累算權益,成員必須聲明已經或將會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居住,而無意作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並提供受託人信納成員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

不過,現時法例並沒有硬性規定,成員於移民後必須終止強積金賬戶,加上一生人只有一次機會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因此,假如成員不排除日後有機會重投香港職場,又不需提取累算權益應急,大可保留強積金賬戶繼續滾存,並視為分散投資的一部分。當然,由於成員日後會移居他鄉,最好先整合賬戶,以便日後管理。

最後,不論是移民抑或是退休方案,都是人生的重大決定,應要經常審慎考慮和配合周詳的計劃,並要注意積金局備有,曾以永久離港為理由而成功提取強積金的計劃成員紀錄冊。計劃成員如向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藉此提早提取強積金,可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