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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9-27 19:22

政府新聞處:按既定指引審批新聞發布系統申請

對於有網媒指,有媒體因Facebook專頁like(讚好)數較少和點擊率較低,被政府新聞處拒絕新聞發布系統的申請,新聞處發言人澄清,申請資格與Facebook專頁like數和點擊率完全無關,有關說法與事實不符。

發言人表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申請指引已清楚列明,純網上運作媒體擬申請為登記用戶只須符合以下條件:提交在申請前三個月內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星期最少五日更新其新聞平台;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及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268章)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