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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9-24 22:41

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用戶才獲邀和容許出席政府記者會

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涵蓋已登記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傳播機構,或國際認可和知名的非本地新聞機構。

政府新聞處發言人表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是向傳媒提供政府新聞稿、廣播、圖片及短片的綜合網上平台,並讓該系統登記用戶可透過系統接收政府新聞處和各政府決策局/部門發出的採訪通知。一般來說,只有在系統登記的用戶才會獲邀和容許出席政府,包括各決策局/部門的記者招待會及傳媒活動。

「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用戶必須是定期採訪及向公眾報道原創新聞為主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目前合資格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包括純網上運作媒體,可以登記為該系統用戶。

截至今日,「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共有206個登記用戶,包括本港和駐港海外報紙、雜誌、電視台、電台、新聞通訊社和網媒等,涵蓋面相當廣泛,當中純網媒有超過30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