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5 00:00
8傳媒組織促警棄改定義 林鄭深夜撐劃界 中方:應受法律監督
警方單方面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定義,以及「如何配合傳媒」指引,惹來業界強烈反彈。8個傳媒組織昨合辦記招反對修例,並提出三大要求:取消修訂、停止劃設封鎖區篩選傳媒入內,以及真誠實踐尊重新聞自由與傳媒採訪權利。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首次回應事件,稱中方支持港府依法加強媒體管理服務,指在港從事新聞工作應嚴格遵守中港法律,「自覺接受法律的監督」,而在港外國媒體只要「依法依規」報道,各項合法權利均受充分保障。
記協不排除提覆核
參與昨天記招的組織包括被剔除出傳媒代表名單的記者協會及攝影記者協會,記協主席楊健興稱如警方拒取消修訂,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處理;副主席陳朗昇說,正諮詢多位大律師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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