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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9-24 16:23

港府列英國為高風險地區 10.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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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全球以及本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疫情發展,政府今日會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的最新指明刊憲,以更有效應對疫情。

政府早前訂立第599H章,就從極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實施檢測及檢疫條件,以減低他們為香港帶來的衞生風險。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已在較早時候刊憲指明,有關措施適用於10個指明地區(即孟加拉、埃塞俄比亞、印度、印尼、哈薩克斯坦、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非及美國),並因應規例實施以來的實際情況調節相關條件。

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衞生風險評估,以及疫情的變化和發展,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會刊憲維持已實施的條件,並將英國加入指明地區,生效日期為10月1日(下周四),並維持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屆時從英國抵港人士,或抵港前14日曾在英國停留人士,必須持有效的新型冠狀病毒陰性檢測結果,才可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