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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9-24 11:42

多個傳媒工會促警撤傳媒定義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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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單方面收緊《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定義,引發新聞業界強烈反彈記者協會與攝影記者協會聯同多個傳媒工會召開記者會,嚴正抗議警方單方面作出修訂,指措施嚴重侵犯採訪及新聞自由,重申《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不容警方透過行政手段篩選官方認可傳媒。

他們認為,警方的修訂變相由官方界定何謂記者,是為實行官方發牌制度鋪路,要求立即取消修訂的「傳媒代表」定義,否則不排除透過法律途徑處理。

業界亦促請警方停止劃分只容許個別傳媒進入的採訪區,並兌現「尊重新聞自由及傳媒採訪權利」的宣言。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警方宣稱相關修訂不會影響記者在公眾地方的採訪,但劃分指定採訪區的做法正是限制記者工作,質疑警方欺騙公眾;又指警方敵視記者,是次行動明顯是針對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