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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方案 | 2020-09-24 05:00

藍慕仁(Mark Lanning)

【移民】美移民政策多變 審慎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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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應留意近期的美國移民政策變動,會如何影響他們的簽證選擇。

2019年11月,美國EB-5投資移民簽證計劃的最低投資要求,由50萬美元(400萬港元)增至90萬美元(700萬港元)。這亦是EB-5計劃在過去25年來的首次重大修訂。

美國總統特朗普於2020年4月22日及6月22日分別發表了兩份聲明,暫時禁止所有「對美國勞動力市場構成風險」的移民和非移民入境,直至2020年12月31日。暫時禁止的範疇包括簽發某種家庭移民簽證、受僱工作優先移民的工作簽證(EB-1、EB-2、EB-3及EB-4),以及以下非移民工作簽證類別:H-1B(專業性職業)、 H-2B(短期非農業工人)、L(公司內部調派人員),以及特定的J(交換訪客)類別。以上基於美國國家利益或醫療需要的個人申請可獲某程度豁免。

在總統發出以上聲明後,實際上仍存在有限量的長期簽證類別,包括:(1)美國公民及於當地的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子女;(2)EB-5投資者;(3)學生簽證(全網上授課的簽證除外);(4)O-1傑出人才工作簽證(非移民);以及(5)E-2條約投資者簽證(非移民)。第(5)類別並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因其所屬區域和美國間並沒有任何必要的投資者條約。

面對香港「正常化」

除此之外,特朗普在2020年7月14日簽署《香港自治法案》(H.R. 7440),及頒布《香港正常化》行政命令,以撤銷過往給予香港的某些特別待遇。此後,在香港出生以及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人士所擁有的待遇將與中國公民相同。

EB-5和O-1的簽證類別亦會因此受到影響。在香港出生的EB-5申請人以往一直沒有「中國出生」輪候隊伍需面對多年延誤的困擾。然而,香港出生的申請人現時將面臨與中國出生的申請人相同的延誤(目前約5年);而以上尚未實施的規則預計將會影響所有新遞交的及正待處理的申請。O-1簽證類別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通常會獲得3年簽證,但是當該類別轉為與中國等效的簽證時,申請人將只獲得為期3個月、單次入境的O-1簽證。

大選將至不宜倉促變陣

對於正在申請EB-5簽證的港人來說,因應新政策而作出任何倉促的重大轉變都是不明智的;美國將於11月舉行總統大選,亦即表示現行的政策將有可能受影響。

E-2簽證可以是另一種潛在選擇。一個4人家庭可以20萬美元(155萬港元)的捐贈金額,在約6個月內成為格林納達(加勒比海國家)的公民,而無須前往該國。原因是美國與格林納達間的條約(香港並沒有該條約),使格林納達的公民可以申請E-2的非移民條約投資者簽證:實際上就是美國的「企業家簽證」,最低投資額通常為約20萬至30萬美元(155萬至233萬港元)。

E-2簽證所需費用較EB-5簽證為低,而且可在短時間內取得及沒有年度配額限制。與EB-5簽證相似的是,E-2簽證在近期的總統聲明中已獲得豁免。

 

Withers Global Advisors行政總裁Reaz Jafri對此文也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