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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9-22 17:28

許智峯斥警「變相發牌」打壓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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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向傳媒組織發信,指將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形容,警方「變相發牌制度」,會進一步妨礙香港的新聞自由。他又批評,此舉唯一的動機是害怕警暴暴露在空氣之下,藉此逃避公眾目光和責任。

許智峯指出,警方今次單方面發信修改「傳媒代表」定義前,並無經過社會充分討論,甚至未見政府諮詢業界,亦沒有政策局牽頭;而警方信函下款為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由一個並非傳媒界的外行人決定傳媒資格,做法不可接受。

許智峯強調,新聞自由是《基本法》第27條賦予香港市民的基本權利,質疑警方以「變相發牌制度」限制傳媒採訪權,或抵觸《基本法》中有關條文,不符合規限基本公民權利的「合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