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0-09-18 15:10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提司法覆核,指政府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違憲,高等法院裁定敗訴。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指出,《基本法》及相關法例均沒有保障同性婚姻權,所以海外同性婚姻在香港沒有法律效力。
法官舉例指出,海外結婚的異性伴侶可在香港辦理離婚,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卻不可以,所以兩者不可比較,不能論證政府有差別對待而造成歧視。
周家明又提到,政府不少政策有可能因涉及性傾向歧視,被法庭裁定違憲,但岑子杰嘗試透過本案達到海外同性伴侶完全平權是過於進取。
岑子杰在敗訴後形容判決「非常有智慧」但卻「非常沒有勇氣」,意味法官看到制度上的不公平,但不能處理,質疑是次判決與沒有判決並沒有分別,又表示會與律師商量,才決定是否上訴。
申請人為岑子杰,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岑於2013年和現時丈夫在美國紐約結婚,但婚姻在港不被承認,未能享有相關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