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 | 2020-09-16 15:19
海航董事長陳峰被法院限制高消費
內地媒體報道,海航集團董事長陳峰因涉合約糾紛,被中國西安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
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於8月13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柴靖申請執行海航集團合同糾紛案,因海航集團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規定,對該集團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海航集團及法定代表人陳峰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限制高消費後,陳峰將不得乘坐私人飛機、不得在星級以上飯店、或在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