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0-09-15 21:31
兩名人士因分別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天於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最長4星期。
其中一名24歲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4月16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4星期。
另一宗個案涉及一名39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3月19日及20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兩項違反《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各被判處即時監禁21日,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