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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9-02 21:30

大律師公會:無三權分立言論偏離案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早前稱香港並無三權分立,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表示,有關說法沒有根據,不符合《基本法》清晰界定三權分立的條文。有關言論偏離不少法庭有關政府架構的權威案例,亦偏離兩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演詞。

公會認為,《基本法》已清楚界定三權的權限及職能,即使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只說明香港特區在中國的憲制地位,毫不影響《基本法》所列明特區應如何進行地方管治的規定。

聲明強調,三權分立下的政府,行政、立法、司法應獨立行使各自的權限,並實施互相的權力制衡,從而避免權力過份集中,達至加強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