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0-09-02 10:30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回應行政長官稱本港無三權分立時表示,作為立法會,依照《基本法》做事,有關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互相制衡及監察,這個互動一直沿用。
至於是否由行政主導,以特首為先,梁君彥說在《基本法》有寫清楚,應該根據《基本法》去做。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香港制度一向是三權分立,所指的是香港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權力是分開和獨立,當中最重要的是司法獨立,法官只是按法律和證據判案,不會與行政或立法機關配合,是獨立行使憲制下的權力,否則會令人質疑法官審案不是純由法律角度出發,而是有政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