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0-08-24 23:28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年初遭投訴新環節「驚方訊息」污衊和侮辱警方,通訊局今年5月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日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當局推翻通訊局決定。工會表示,申請已獲法庭受理。
入稟狀表示,申請一方認為通訊局誤將《頭條新聞》歸類為個人意見節目,並沒有考慮節目的內容具諷刺性質,並基於錯誤的標準作出的決定,是不合比例和不公平地限制言論自由的表達,相關決定並不合理。
申請一方提出通訊局誤解「社會群組」的定義,將職業理解為「社會地位」,令通訊局錯誤為警隊的職業,提供額外保護,可以不受公眾基於言論和表達自由下所作出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