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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00:00

茅台原總經理受賄囚1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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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茅台酒廠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自力受賄案昨在貴州省黔南州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裁定劉自力受賄罪成,判處監禁1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下同)。 偕妻女收1855萬元 法院認定,劉自力2008年至2018年在獲得茅台酒經營權、批准購酒指標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妻子、女兒收受財物共計折合約1855萬元。由於劉自力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線索的大部分犯罪事實,當庭認罪悔罪,積極退繳部分贓款,故依法從輕處罰。現年65歲的劉自力在2019年被查時,A股「股王」貴州茅台(600519.SH)市值還徘徊在萬億元左右,昨收市已達213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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