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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8-18 18:41

快必譚得志涉踢石房有 判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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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今年5月在中環碼頭設置街站時,與綽號「大波man」的建制派支持者石房有發生爭執,被指起腳踢對方的大腿,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判罰3000元。

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出,根據案情,衝突是由事主石房有引起,質疑控方為何不檢控對方,控方解釋指石只涉及言語上的衝突。

裁判官又指事件雖由事主挑起,但並非被告踢人的籍口,考慮到被告初犯、認罪並有悔意,以及事主傷勢不重,罰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