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2 00:00
港律師考核後准大灣區執業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九個城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
試驗期3年 涉九城市
本港律政司歡迎有關決定,相信有助本港同業在區內拓展專業服務。
日前,受國務院委託,司法部部長唐一軍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作了關於決定草案的說明。為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揮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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