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0-08-11 18:48

人大常委會通過現屆立會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

放大圖片

央視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

根據決定,今年9月30日後,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六(8日)聽取關於《國務院關於提請人大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的說明。當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就此進行分組審議。與會人員一致認為,香港特區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是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行使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等重要職權。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因應當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已決定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為維護香港特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確保香港特區政府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等相關問題作出決定,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和原則,是必要的、適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