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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00:00

廉署搜7報館裁定非法

本港執法部門因查案需要搜查新聞機構及檢取新聞材料並非首次發生,每次行動都必然引起新聞界及社會強烈關注。最遠一次發生在1999年底,廉政公署懷疑《蘋果日報》記者向警員行賄,申請手令搜查該報社並檢走大批物品;最轟動的則是2004年的先科集團造市案,當時廉署出動逾百名執法人員,一日內到包括《信報》在內的7間報館搜查,事件引起各大傳媒不滿,批評有關行動過分及難以接受,不但增加前線新聞工作者的壓力,亦影響機構正常運作,最後高等法院認為廉署無理而撤銷搜查令。 壹傳媒旗下的新聞媒體並非首次遭執法人員搜查。1999年,廉署調查一宗懷疑記者賄賂警員的案件,申請手令搜查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蘋果日報》辦公室及檢取新 ...

(節錄)全文共62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