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0-08-06 12:44
兩男藏伸縮棍等囚8月 就刑期提上訴被駁回
兩名男子去年7月元朗集會期間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判囚8個月,他們就刑期提出上訴被駁回。
法官在判詞指出,管有攻擊性武器已帶有相當刑責,即使為自衞亦一樣,而其中一名被告身穿頭盔和面罩等裝備,如指他無預期有可能出現武力狀況如掩耳盜鈴,認為原審法庭判刑無原則上犯錯,刑期亦非明顯過重。
上訴人翁偉成和朱梓雲分別26歲和24歲,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二人涉於於去年7月27日在元朗示威地點附近管有伸縮棍、雷射筆、丫叉和鋼珠等物品,各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罪成,被判囚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