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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00:00

忽然文化 占飛

道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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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被界定為表達歉意、懊悔、遺憾、同情或善意,包括承認過失或法律責任,以及任何事實陳述。就適用程序而言,道歉不會構成承認過失或法律責任;裁斷過失、法律責任或任何其他爭議事項時,不得列為不利於道歉者的考慮因素。道歉證據將不會為裁斷上述事項而被接納為證據,也不可以依靠道歉作為承認過失或法律責任的證據;這樣會妨礙人作出道歉。 當然,當涉及刑事程序、立法會程序及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死因裁判官條例》進行的程序,《道歉條例》將不適用。《道歉條例》也不會造就以道歉作為抗辯或減低損害賠償的證據。根據保證或彌償合約可得到的保險保障、補償或其他形式的利益,也不會受到道歉影響。 ...

(節錄)全文共71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