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2 00:00
張曉明:造謠太子站打死人或犯法
《港區國安法》已刊憲生效,條文訂明4類罪行定義及罰則,其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昨日解釋條例中「引發對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憎恨」的定義時,舉例指如有人造謠港鐵太子站8.31發生打死人事件,引起全社會對政府的某種仇恨,便有機會構成犯法。不過,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憎恨」定義時則解釋,犯罪前提是要為外國或境外竊取、刺探、收買國家安全情報等行為,並強調須審視整體的說話及行為,不可靠單一事件作結論。
回應外國制裁「關你咩事」
《港區國安法》條文曝光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及張曉明等在北京召開記者會介紹。張曉明表示,這部法律是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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