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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00:00

鋁棍襲警拒捕罪成 「岳」衣男判囚10月

去年9月15日,網民自發在港島遊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之後演變成警民衝突。一名19歲男子在北角以鋁製自拍棍擊打督察,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襲警罪,而他否認拒捕罪,審訊後裁定罪成,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10個月。 官稱被告背景良好沒案底 案情指出,當時身穿「岳」字上衣的被告陳以晉,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替其他示威者解圍,以自拍棍擊打督察馬智聖背部及左肩5次,後被多名警員制服時反抗。辯方求情時稱被告一時衝動犯案,現已有悔意,加上勞教中心報告稱被告腦內有水囊,不宜判入勞教中心,希望裁判官考慮被告年輕、初犯且有悔意,盡量輕判。 裁判官香淑嫻表示,被告背景良好、沒案底,就 ...

(節錄)全文共3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