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0-06-28 12:41

新冠肺炎等擬納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範圍

中新網報道,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今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強化公共衞生刑事法治保障,修改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將新冠肺炎等依法確定的採取甲類傳染病管理措施的傳染病,納入本罪調整範圍。

草案將補充完善構成犯罪的情形,增加規定拒絕執行人民政府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非法出售、運輸疫區被污染物品等犯罪行為。

同時,將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除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三有野生動物」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行為增加規定為犯罪,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重大公共衞生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