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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6-24 12:19

李家超:人大常委會按《立法法》處理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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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會按《立法法》處理「港區國安法」,草案公布生效後就成為香港法律,屆時執法或檢控部門會履行職責,強調所有執法工作都會按相關法律及現行的法律進行。

李家超又指出,目前「港區國安法」條文未出台,作任何評論都是個人揣測,重申原則是依法、保障人權,而《基本法》以及公民政治公約的權利都予以保留。

李家超稱,目前要做好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準備工作,對警務處履行職責有信心,指警隊一向都有優秀人才,分析力高,有熱誠了解新工作的要求,相信有能力應付,當局會提供培訓及建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