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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6-17 19:01

警不斷更改證供 涉11.2堵路男生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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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日港島反修例集會中,一名男學生涉在銅鑼灣禮頓道向馬路投擲一個雪糕筒,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今日於東區法院開審。

男警作供指當日在警車巡邏時見有4至5個黑衣人在禮頓道奔跑,看到跑最前的被告曾將雪糕筒擲到馬路上,令現場交通受阻,遂與同僚下車拘捕被告。

裁判官翻看事發時閉路電視片段,指現場根本無車輛受阻,警員支吾以對並連番致歉,在盤問下,更同意事發一刻沒有人將雪糕筒拋擲出馬路。

控方在男警作供完畢後,決定不再提交進一步證供。裁判官聽畢控方證供後,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撤銷被告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