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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00:00

專業議政 郭榮鏗

搗毀香港司法制度的國安法

「港版國安法」仍然由人大常委黑箱作業中,中央和特區政府官員與建制派繼續公開談論「港版國安法」的立法原則和方向。最新一輪的謬論,是「港版國安法」條文不會完全遵照普通法原則草擬,以及中央政府有處理涉及「港版國安法」案件的權力。 法律體系是區隔中國與香港的最重要屏障。「一國」之下所以能有「兩制」,最關鍵的,是香港繼續奉行普通法,中國的大陸法不會在香港實施;香港法庭能夠獨立地全權負責在香港發生的所有案件(除涉及國防及外交的案件外),內地部門不能過問和處理任何案件。 為了維護香港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基本法》第8條訂明: 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本法相牴觸或經香港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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