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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6-15 19:04

饒戈平:中央有執法及司法權處理港國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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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研討會時表示,根據《國際法》規定,國家管轄權包括立法、執法及司法權,可以理解中央處理香港國家安全事務上,不限於立法權,亦包括執法權和司法權。

他又指出,以普通法和大陸法差異,以及高度自治為理由,排斥中央在維護香港國家安全的立法和執法權的觀點,值得置疑。

饒戈平反問如香港發生危害國安行為、矛盾及破壞效果直接針對中央政府或國家政權,中央是否完全沒有司法權力處理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