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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5-23 17:33

黃英豪料駐港國安機構有一定直接執法權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表示,香港國安法草案提到國安部門可獲授權在港建立機構,除了搜集訊息情報和聯絡溝通外,亦有望擁有一定在港直接執法權力。

他解釋,由於香港警方或政府官員缺乏具體的調查手法,未來處理國家安全事務的工作,可能主要由中央派駐香港的國安機構承擔,但仍未知道這個機構如何和香港現有執法機構配合與銜接。

黃英豪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又指出,香港國安法內容已草擬得「十之七八」,內容十分細緻,將規定各種情況的罰則。他預料,人大常委會或在兩會閉幕後,隨即召開臨時會議,加速立法,兩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