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20-05-22 19:55
政府公布,在聯交所上市公司的董事或正向聯交所申請上市公司(上市申請人)的董事,如因公務由內地前往香港;或完成公務後從內地返回香港,並在符合一些指定資格下,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安排。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在保障公共衞生的同時,要兼顧香港經濟發展的需要。這項安排便利香港上市公司和上市申請人的董事,進行必須並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業務活動,包括前往內地或香港出席股東會議或規管會議,以符合相關條例或其他規管文書的要求。
在任何期間,每間上市公司或上市申請人,只可提名最多兩名董事申請豁免,包括由內地前往香港出席上市公司在香港舉行的股東會議;由內地前往香港出席由聯交所舉行的聆訊;往內地出席在港上市公司股東會議後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