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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5-05 15:22

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續准以1000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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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參與去年8月31日反修例示威,被控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5月18日,以便與3人及另外12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在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一案一併處理,法官批准3人以原有條件1000元保釋。

至於黎智英另被指在2017年涉刑事恐嚇一案,法官同意押後案件至5月19日審理,預計需時3日,在黎智英以4000元保釋金的原有保釋條件外,增加不准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在上報地址居住及不准騷擾證人等條件。

散庭後,李卓人批評律政司在審訊時曾告知不會更改保釋條件,但臨開庭就改口指會增加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港等,他對此感到遺憾、憤怒,斥律政司有政治考慮,打壓他們,意圖令他們無法向國際社會反映香港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