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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8 00:00

網絡產品涉國安 採購須申報審查

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國安部、央行、國家保密局等12個部委,近日聯合制定《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將由6月1日起實施,規定關鍵訊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倘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應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該辦法內容指出,網安審查主要評估考慮網絡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訊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洩露、毀損的風險;供應中斷對關鍵訊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供應商遵守中國法律法規情況等。審查工作由網信辦負責,須審查的網絡產品和服務包括核心網絡設備、高性能電腦和伺服器、大容量存儲設備、 ...

(節錄)全文共32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