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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4-27 13:08

黃浩銘等就選舉法覆核案發起眾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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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佔中九子案」罪成而被判監8個月的社民連黃浩銘,去年就3條選舉法例提出司法覆核,包括《區議會條例》、《立法會條例》及《鄉郊代表選舉條例》,他今天聯同同樣被禁參選的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舉行記者會,宣布發起眾籌100萬元,案件將於明早開審。

根據有關條例,任何人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地方被判處監禁超過3個月,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於定罪日期後5年內,均會喪失被提名為選舉候選人及當選為議員的資格。

黃浩銘批評,有關條例影響深遠,至今已有40多名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被捕或起訴,而他們所面對的控罪包括非法集結、阻差辦公、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最高刑罰均超過3個月,擔心將來會有更多政治檢控情況出現,又指有關條例列明有否緩刑該人士亦會被取消參選資格,如陳淑莊即使被判緩刑,亦不能參選來屆立法會選舉,強調有修改法例的必要,「暴政武器拎走得幾多就幾多」,希望法庭會以開明態度處理案件。

邵家臻表示,去年4月9日因「佔中9子案」被判有罪,故未來5年不得參選任何選舉,批評「禁選令」剝奪參選權利,形容現時民主派是「寸土必守」,強調參選權及投票權本身是港人應有的權利,卻因「禁選令」失去憲法給予的權利,希望提出司法覆核能還港人參選權,亦還港人投票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