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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4-17 16:33

記協指警方阻採訪司法覆核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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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去年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的惡劣行為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案件今日在高院展開聆訊。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出,新聞自由受《基本法》第27條保障,警方雖然針對記者的行為未構成民事案件的侵害或侵犯表現,但以強光照射記者的攝錄工具、用粗言辱罵記者等,已對記者的採訪工作構成阻礙。

戴啟思又指出,記者有權出席公眾活動只是見證活動如實報道,並沒有參與,警方應分清示威者及記者的分別,強調對記者使用武力,永遠屬非法及不能接受的。

代表答辯方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則反駁,指記協一方入稟欲推翻警方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的「決定」,但警方從未下達該「決定」,認為記協執詞令法庭有所誤解。

孫靖乾又指,警方亦有不少措施協助記者採訪,如警方新聞稿、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察記者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