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時事脈搏 | 2020-04-14 18:35

林鄭:工資補貼指定計算月份限1至3月

放大圖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就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當中的工資補貼計劃,有意見擔心僱主會在4月僱傭安排「做手腳」獲取最大利益,決定僱主只能選定今年1月至3月其中一個月的人手計算補貼額,並須承諾補貼期內人手數目,不能低於今年3月的員工總數。

林鄭月娥認為,較多僱主會選擇疫情爆發前的1月,因當時為應對農曆新年,僱員人數應該最多。

她又強調,所有政府補貼只能用於僱員薪酬,不能用作租金等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