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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3-28 11:39

政府刊憲禁多於4人聚集 12群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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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日趨嚴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明,需以更嚴厲手段減少甚至阻止人多聚集的活動。政府今日刊登憲報,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明日凌晨零時生效,為期14日。

規例同時訂明,12類群組聚集可獲豁免,包括乘搭公共交通;執行政府職能;履行法定責任;在工作地點工作;醫院或醫護服務;同一住戶單位內生活的人;司法機構進行法律程序;立法會或區議會進行的程序;喪禮或哀悼未入土或火化的先人;不多於20人的婚禮,前提是於婚禮上並無供應食物或飲品;團體履行法定責任的會議;以及健康衞生講座。

政府發言人表示,訂立規例有助進一步減少社交接觸及防止群體聚集,政府在立例時已考慮到有較高病毒傳播風險的活動,及海外的有關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