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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20-03-26 15:28

鄭麗琼律師團隊質疑警引古老法例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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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鄭麗琼被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200章第9條《煽動意圖》拘捕。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引述鄭麗琼律師代表透露,該條法例於30至70年代修訂,主要用作鞏固當時英女皇於殖民地的權威,法例仍寫有「女皇陛下」,過去未曾有任何相關案例,團隊認為警方動用該條例屬「非法拘捕及違憲」。

據了解,《煽動意圖》屬於該例第II部「其他反英皇罪行」之下,條例列明7種「煽動意圖」行為,包括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女皇陛下本人、其繼承人或香港政府;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意圖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等。

而據《釋義及通則條例》附表8,任何條文中對女皇陛下、皇室、官方、英國政府或國務大臣的提述,須解釋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或其他主管機關的提述,而對殖民地香港的提述,須解釋為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