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論 | 2020-03-19 08:30
蘇振顯
政府為加快土地供應,打算推出「土地共享計劃」,立法會1月為「土地共享計劃」召開公聽會,專業團體、環保及發展商等團體出席發表意見;根據報道,業界憂慮計劃吸引力不足,覺得在計劃指定時限內完成補地價等申請程序有難度。
在政府的諮詢文件中,清楚指出「土地共享計劃」目標是容許公私營合作,釋放更多土地及加快申請程序以增加土地供應達到增加住屋的社會迫切需求。
在增加及加快土地發展這大議題上,筆者回想七十年代任政府產業測量師時,當時的英籍測量師上司第一件事就是帶我到辦公室一幅牆前面,向筆者解釋牆上一個有10尺長的流程圖,當區每個土地申請個案都在流程圖上,而個案的進程亦有顯示,這個圖的作用是監察每個個案進度,有任何遺漏及延誤可即時跟進。
上司跟着拿出一本手冊(Land Instructions),內裏詳細解釋各類申請的程序步驟,他補充了一句說話,我今天還清楚記得,就是他說這本手冊是Idiot’s Guide,他的意思就是Land Instructions是死的,個案是生的,要用腦筋去靈活處理每件個案,所以當年筆者在地政署處理個案時都以目標為本,只要個案土地申請對社會及經濟發展有利,都會盡心盡快審理。
程序當然要跟,但不會讓程序妨礙申請進度,有時為要加快進程可能要減省一些程序,都得到上司的認可及支持。記得在七十年代,香港貨櫃業發展薘勃,急需貨櫃碼頭,以正常程序批出地契起碼兩三年,但當年以不到半年時間批出「預先入場准許」(Advance Possession Licence),容許碼頭工程立即動工,以配合貨櫃業發展步伐,不用慢慢等地契批出。 所以當年審批土地個案是比較靈活及高效率。
今天社會有不少聲音不滿土地供應不足,土地申請審批程序緩慢,究竟今天政府處理土地個案時間愈來愈長的原因在哪裏?以筆者看是有幾個原因:第一是程序愈來愈繁複,政府為免投訴及確保公平,審批程序愈來愈複雜,各個監管機構例如廉政公署、審計署、申訴專員公署,常要求政府部門加強審批工作程序以免出錯,令部門工作文化是以程序為本,事事跟足程序,以免投訴;第二是社會投訴文化愈來愈烈,事無大小都可以投訴一番,令負責行政及管理的高層公務員大部分時間都在處理投訴,這個情況自然會影響正常工作進度。
另外就是整個政府架構愈來愈龐大,比起40年前,政府多了不少新增部門,架構愈來愈臃腫,又訂立了不少新法例來管制發展,當年只需諮詢數個主要政府部門就可以制訂一份地契,現在要諮詢起碼十多個部門。
以上這些情況都是令到土地審批流程愈來愈長的原因。
蘇振顯
蘇振顯測量師行董事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