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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00:00

兩被通緝受檢疫者尋回

政府自上周六起加強口岸管制措施,所有由內地抵港、或在抵港前14天內到過內地的人,入境香港都需要接受強制檢疫14天。惟新措施生效兩天後,有2人因沒有按照命令留在指定居所,遭警方通緝。政府昨晚表示,已尋回2名人士並錄取口供,會考慮對他們採取進一步行動。 政府發言人表示,經檢視實際運作情況,當局會加強監察強制檢疫的工作,除了被送往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接受檢疫的人士外,如受檢疫者未能在邊境管制站以其手機分享實時地點,職員將會要求他們佩戴電子手環,以監察他們在檢疫期內有否留在居所。 此外,除了衞生署人員致電受檢疫人士外,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也會每天要求受檢疫人士,進行實時地點分享及突擊視像通話,以確定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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