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 | 2020-02-02 12:22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通知表示,上市公司如因受新型肺炎疫情影響,預計難以在原預約日期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可以依規向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延期至4月30日前披露。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響,預計難以在法定披露期限(4月30日)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或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可聯繫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當局將根據中證監統一部署,抓緊研究確定相關應對安排。
疫情防控期間,上交所仍按照相關規則規定,正常受理發行人通過該所科創板審核業務系統提交的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其他相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