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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20-01-22 08:16

律師指孟晚舟做法在加國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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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總監孟晚舟引渡案,周二在加拿大溫哥華法院繼續審訊,孟晚舟代表律師向法官闡釋案件不符「雙重犯罪」原則(Double Criminality)的原因。

47歲的孟晚舟依然是一身黑衣,當地時早上便到庭聽審。她全程保持微笑,有時會外出與其律師團隊成員談話。

周二早上開始,孟晚舟另一名代表律師Eric Gottardi用了近半小時,回應法官Heather Holmes在前一天庭審結束時的一條問題,便是孟晚舟欺騙滙控的做法在加拿大是否構成罪行。

Gottardi準備了一份書面答覆給Holmes,強調根據加拿大法例,有關做法不會讓銀行蒙受違法風險,也沒有法理後果,所以不構成犯法。他在庭上口頭解釋答覆,最後強調答案是否定的。

孟晚舟的另一名律師Scott Fenton庭上強調,如果孟晚舟的引渡成立,將意味加國引入美國的制裁伊朗法例。他又表示,如果有證據顯示銀行早已知道華為與伊朗有業務往來,孟晚舟的罪名根本無法成立。

加國檢控方預期周三開始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