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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 | 2019-12-31 18:15

人行:到期違約債券應在交易平台和託管機構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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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債券違約處置機制,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人民銀行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到期違約債券轉讓有關事宜的公告,稱到期違約債券應當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平台和債券託管結算機構予以轉讓,並採用券款對付結算方式辦理債券結算和資金結算。明年2月1日起施行。

人行表示,投資人參與到期違約債券轉讓業務前,應當制定相關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並簽署承諾函,表明已充分了解參與到期違約債券轉讓業務的風險,不會通過到期違約債券轉讓實施欺詐、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

到期違約債券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原則,履行訊息披露義務。到期違約債券的主承銷商或相關機構應當盡職履責,及時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督促發行人按時合規履行訊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