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12-05 11:39
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發表《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提出多項最終建議,包括提出摒棄「強姦」一詞,並建議一項未經同意進行的性侵犯罪行,當中包括性交及肛交等。
法改會又建議設「性侵犯」取代「猥褻侵犯」,以及在香港同意性行為年齡劃一為16歲,且不論性別和性傾向,同時又建議改革一系列雜項性罪行,如亂倫、露體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