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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00:00

李家超:已訂指引識別真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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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示威期間, 多名記者投訴採訪時被警員阻擋鏡頭、以強光照射、侮辱及恐嚇等,更有記者因警方行動受傷。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圖】昨於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警方希望與傳媒互相尊重,以便雙方工作,惟過往有人混入記者及人群中襲擊警員,在混亂情況下,警方必須確保行動於安全範圍內有效執行,但傳媒可在行動範圍之外進行拍攝工作。 李家超又透露,警方已制訂相關指引,讓警員在公眾活動或其他警方行動期間,透過傳媒機構或組織發出的證件,識別和核實傳媒工作者的身份,建議傳媒工作者採訪公眾活動期間,隨身帶備記者證件,同時應該穿上易於識別的服飾或佩戴臂章。 首10月611港人內地遭扣押 民主黨黃碧雲關注警方多次以強光照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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