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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 2019-11-20 16:44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須時逾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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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下稱先導計劃)更多細節曝光;其中,申請須時36至42個月、申請者若未能在期內完成補地價,將5年內不接受申請,約在先導計劃推出後4至6年帶來房屋土地供應。

根據發展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先導計劃有5大原則:一、旨在補足而非取代政府主導特定作公共用途的私人土地的規劃工作;二、聚焦處理可在短中期提供相當數量的公私營房屋的申請;三、政府在壓縮的時間內提供諮詢及促進服務,而申請者須同意在既定時限內完成土地契約修訂及地價協商;四、確保土地發展的效率及成本控制;五、採用具透明度的機制及第三方意見。

《施政報告》曾透露,部分地點屬於禁區,不接受發展商申請,文件今次確實指出禁區面積達5.94萬公頃;其中,4.43萬公頃為郊野公園、8279公頃為生態敏感地帶、3332公頃為12個優先保育地點,以及政府規劃中的用地佔3429公頃。

先導計劃流程方面,政府預計,批准需時36至42個月;第一階段先由公務員組成的中央小組,作出3個月的審核申請;在審核後的3個月,則由非官方人士組成的諮詢顧問小組及特首會同行會批出原則性支持,之後展開30至36個月的法定程序,包括規定在完成城規程序後,須在18個月內完成補地價。

文件亦顯示,若在時限內未能完成補地價,則該申請將於其後5年不獲受理。

在完成各程序後,假設發展商須1至2.5年作土地平整。政府估算約在計劃推出後的4至6年會帶來房屋土地供應。

政府的目標是於2020年年初推出先導計劃,設3年時限接受申請,而獲批申請涉及的私人土地總數上限為15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