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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脈搏 | 2019-11-19 20:19

中聯辦:特區司法機關應尊重人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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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昨日裁定,《禁止蒙面規例》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所需,裁定違憲。中聯辦負責人表示,特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在依法履行職責、行使相關權力時,應當尊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中聯辦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67(4)條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法律的規定,和《基本法》第158(1)條關於「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規定,對香港本地法律是否牴觸《基本法》的最終判斷權,毫無疑問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

中聯辦負責人指出,香港終審法院早在有關案件的判決中就已認同,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權力,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載於《基本法》,屬於一般性和不受約制的權力。

中聯辦相信,面對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一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香港社會各界一定會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積極作為,全力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全力支持香港司法機構依法懲治暴力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