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5 00:00
獨眼香江 紀曉風
在囚公屋戶刑滿「上樓」待改善
有領取綜援但在囚服刑的獨居公屋租戶,因社署停發綜援致欠租,被房委會收回單位,刑滿出獄後頓失居所,無家可歸。申訴專員公署接獲相關投訴,並完成主動調查,向房署提出4項改善建議,包括提議部門訂立「有條件保證書」安排,讓符合特定條件但入獄的獨居公屋租戶申請保證書,日後清繳所有欠租或欠款後仍可獲編配公屋。
繳清欠租 重新申請
上述投訴人在獲配公屋後撤銷投訴,公署認為有關機制有可改善之處,故今年3月開展主動調查。申訴專員趙慧賢稱,目前機制安排不利更生人士重新融入社會,「若租戶欠租房署便會收回其單位,當有關租戶刑滿出獄時,他們必須重新申請,並清繳所有欠租。」
她指綜援計劃受助人的租金津貼,會直接交到房委會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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