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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保險 | 2012-10-19 06:00

通識保險 杜慧賢

轉換保單的考慮

市面上的壽險計劃推陳出新,每過一段時間或年期,隨著時代及經濟環境轉變,或許會發現新推出的計劃比你現時持有的提供較大的保障範圍,更能切合你的保障需要。另一方面,隨著人生階段的轉移,例如結婚生子或職位提升,你需要的保障亦會有所不同。但若你考慮投保一份全新的壽險計劃以取代現有的保單,你應先了解轉換保單後所有可能出現的影響,才作出決定。

在開立壽險計劃時,投保人通常須要繳付開立保單費用,一般為兩年定期壽險計劃的保費或整付保費的10%。選擇進行轉換保單的投保人可能需要支付兩次開立保單費用。而且,隨著投保人的年齡增長,新壽險計劃的保費可能會較現有計劃高。縱使新壽險計劃的預計價值或會較現有壽險計劃為高,但預計價值往往受市場表現所影響,並沒有保證。


除以上可能構成的財務影響外,轉換保單亦有機會同時影響投保人的受保資格及索償資格。

當投保人的健康狀況、職業或生活習慣(如吸煙、飲酒)上有所改變,可能會導致部分保障被拒,或需要支付更高的保費以獲取相同保障。而一般壽險計劃都設有「自殺條款」及「可爭議期」,並為其訂立期限,轉換保單後需重新計算有關限期的屆滿日,而等候期間發生任何事故,亦有機會影響你享有的保障。

如投保人在轉換保單後,選擇由原有保單的保險公司恢復原本所持有的壽險計劃,在保單停止或失效期間所出現的任何索償將不獲得任何賠償,保單利益將按照新生效保單之條款處理。所以,我們並不建議在新壽險計劃未獲簽發及有效前,取消任何現有的壽險計劃。

在此一提,香港保險業聯會就壽保轉保提出相關守則,根據此守則,保險中介人和保單持有人須填寫一份客戶保障聲明書,以確保保險中介人已向壽險保單持有人清楚解釋轉換保單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損失。

在考慮轉換保單時,不應單單比較新舊保單的保障範圍及預計的未來保單價值,更須要衡量當中對財務、受保資格以及索償資格上所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