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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00:00

橫琴口岸及延伸區交澳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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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前日表決通過《關於授權澳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租賃期限自有關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具體啟用日期以及具體座標和面積由國務院確定。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決定,可以續期。 澳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回應,這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澳門與內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高通關便利化水平、促進人員和貨物等生產要素便捷流動具有重大意義。政府將加緊開展後續工作,包括本地相關立法和蓮花口岸搬遷工作等,並與廣東省及珠海市繼續密切合作,在橫琴口岸實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創新通關模式。 租賃期至2049年12月19日 授權澳門實施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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