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脈搏 | 2019-10-25 16:45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警長,控告他涉嫌在香港警察學院監督一班30名受訓警員時收受利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欺騙該等受訓警員,涉款共25萬元。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下周二(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兩項欺騙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涉嫌虛假地向30名受訓警員表示,各人均須支付6000元購買上一班受訓警員留下的多項文具及設備;以及支付合共6萬元租用專業設備製作紀念相簿。
另外,被告涉嫌於2013年6月1日至30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該30名受訓警員接受價值約1萬元的電腦軟件,作為被告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他們的誘因或報酬。